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学科科研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 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585发布时间:2024-08-12

各位老师: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此次申报包括“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新能源汽车”“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区块链”“信息光子技术”“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微纳电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稀土新材料”“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16个重点专项。

序号

重点专项名称

业务咨询电话

1

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

010-68104487

2

智能传感器

010-68104423

3

工业软件

010-68104472

4

智能机器人

010-68207744

5

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

010- 68104402

6

新能源汽车

010-68104408

7

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

010-58884886

8

区块链

010-68208234

9

信息光子技术

010-68104410

10

多模态网络与通信

010- 68104457

11

微纳电子技术

010-68104410

12

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

010- 68104496

13

稀土新材料

010-68208208

14

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

010-68104778

15

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

010- 68104778

16

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

010- 68104475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1 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3.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见附件3-18),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院基础研究与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联系,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调查表》(见附件19)于910前发送至邮箱xlzhang@nuaa.edu.cn,同时抄送至zdhxkky@nuaa.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3.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920

四、其他事项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2.校内联系人及电话:

张小兰  025-84892758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 年度项目的通知.docx

附件.zip


电话:+86-25-84892368 传真:+86-25-84892368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 号 1003分箱 版权信息:bwin必赢(中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纪检委员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