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推动强化关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布局,提高 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更好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国家知 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国防科工局 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印发了《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 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 (国知发运字〔2024〕3号) (附件 1)。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现开展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进行集中声明备案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声明制度范围、内容和要求
( 一)项目范围。本次声明的项目范围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 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大专项接续项目、面向2035 的重大项目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科研项目,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项目。
(二)声明内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产出的国防专利以及国 防和军队建设涉密科研项目产出的普通专利,需在国防知识产权 业务系统中进行声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产出的普通专利,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进行声明。
(三)管理要求
1.每个财政科研项目专利只能声明一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信息,涉及多个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仅声明其主要资金来源的项目信息。声明信息仅作为政府管理的内部信息,不对外公开。
2.已申请但尚未授权的专利,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集中补充提交声明。已授权的专利可自愿声明。
3.未进行声明的财政科研项目专利不得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成果
二、 办理方式
(一)国防知识产权局登记
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产出的国防专利、国防和军队建设涉密科 研项目产出的普通专利,填写“财政资助项目专利声明国防局系统备案(汇总)表” ( 附 件 2 ) 。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
财政资助(含国防和军队建设非涉密)科研项目产出的普通 专利,填写“财政资助项目专利声明国知局系统备案(汇总)表” ( 附 件 3 ) 。
三、工作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相关老师于2024年6月19日下班前将汇总材料(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院科研办田梦。学院统一汇总后由科研院集中办理声明备案手续。
请确保表格使用的正确性,以及信息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做好保密审查。
校内联系人:赵玥 郭剑坤,025-84892717
院内联系人:田梦,025-8489001
附件1-《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pdf
附件2- 财政资助项目专利申明国防局系统登记汇总表.xlsx
附件3- 财政资助项目专利申明国知局系统登记汇总表.xlsx
关于开展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进行集中声明备案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进行集中声明备案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