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 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项目申报评审时间节点安排
2022年3月28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书;
2022年3月29日-4月2日: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人事处组织项目申请书评审,并反馈意见;
2022年4月3日-4月7日: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并正式网上提交。
2022年4月8日-4月13日,科学技术研究院与人事处学院共同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形式审查并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我校人事处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2年2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尚未注册的申请人请联系学院联系人,学院联系人联系科研院基础办开通账号。
3.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4.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六、联系方式
项目政策咨询联系人
科研院联系人:韩薇;
电话:025-84892758
人才政策咨询联系人
人事处联系人:谈静艳
电话:025-84892461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