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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704发布时间:2021-09-06

来源:人事处网站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条件,经所在学院同意可申请本项目。

已推荐申请江苏省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项目人员不可兼报。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于2021910-2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详细查看网报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8),确保上传材料完整、准确,材料缺失将影响申报及录取。

(二)网报完成后,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请申请人在纸质版材料申请人签字一栏签字。并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办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学院+姓名+申请表)

2、外方正式邀请信(复印件),邀请信须为正式签署函件,有明确留学时间或期限、留学身份和研修内容,研修内容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1),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由学校科研院盖章确认,并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办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学院+姓名+统计表)。

4、《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请所在学院针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此份推荐意见很重要,是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单位推荐意见表》字数(含标点、空格)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超出字符将不能显示),并由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办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学院+姓名+推荐意见)。

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由所在学院组织三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并出具评价意见,其中学院评审意见须签署具体且有针对性评审意见。此表中的选派必要性校内排序由学校统一填写。

6《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此表用于校内评审,仅需发送电子版。

(三)申请人于92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电子版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及附件1234)请于917日前发送至师资办邮箱,其他纸质材料于922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三、注意事项

1.本项目2021 11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申请人如系重要涉密人员,请先行向保密处咨询有关出国规定。

3.公派出国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联系人:曹若菡  联系电话:84892739

E-mailszb@nuaa.edu.cn

 

附件

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52020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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