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超前部署,鼓励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开展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形成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打造江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三类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及指南见附件1)。
(一)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培育,对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署,遴选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组织若干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力争通过3-5年左右的努力,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技术,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创新集群(具体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二)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分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三个层次。专题项目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科技人员瞄准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制高点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为我省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
二、组织方式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
1.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学校限额申报9项,已由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名单见附件2)。
2. 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已由学校组织专家从2020年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名单见附件3),申报人员需将已结题青年基金项目纸质材料与优青申报书一并报送。
3. 青年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但2019年和2020年已连续2年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格。
(二)面上项目。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4。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须对推荐的材料特别是项目申报人的年龄、职称、学位和承担项目情况等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申报人必须是校内的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3. 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面上项目不设指南,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附件5或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4. 有其它的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本计划的面上项目或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在本计划内,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报 1 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除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本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同一研究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 2 项。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项目。
5. 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 请申报老师认真阅读附件6(网上申报流程注意事项)内容,按要求填写。
四、时间安排:
2月8日开始,学校分配系统申报用户权限。请首次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老师,提前进行系统用户注册,注册的“用户名”请包含本人“中文汉字姓名”,否则不予审核。已经拥有账号的老师请继续使用原账号进行申报。
3月5日前,请各学院将面上申请人员名单发送学校。
3月21日前,请所有申报人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工作,并正式提交;学校将于2日内完成网上材料审核工作,请项目申报人员务必持续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月26日前,请申请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申报材料打印签字后提交至学院;请科研秘书在申报书中的《项目附件审查表》上签字,“主管部门盖章”由学校加盖公章。请学院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院612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校内联系人: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李臣亮 韩薇
电 话:025-84892758
附件:附件1 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1).pdf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O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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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