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强化学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0级新生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考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组织2020级新生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并组织相应考核,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的安全责任感与安全防范意识。
(二)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所有进入实验室的新生均经过安全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
二、培训对象
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工作方式
国资处、研究生院、学生处与各学院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完成2020级新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一)国资处负责对新生安全通识、实验室安全准入的校级培训和考核。
(二)研究生院、学生处负责督促、协助学院做好新生安全教育组织工作。
(三)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通识教育和实验室准入考试的组织工作,并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院系和实验室层面的安全培训和准入考核。
四、工作计划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内容 | 负责单位 |
1 | 9月27日 | 确认学生信息 | 核对已导入的学生信息 | 各学院 |
2 | 9月28日-30日 | 编制试卷 | 各学院 | |
3 | 10月9日-10日 | 确认试卷和 学生信息 | 国资处 | |
4 | 10月12日-20日 | 在线考核 | 组织学生参加在线考核 | 各学院 |
5 | 10月21日-22日 | 统计 考试成绩 | 汇总学生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 | 各学院 |
6 | 10月22日-27日 | 安排补考 | 国资处 各学院 | |
7 | 全体学生通过考核后 | 安全承诺 | 学生打印并签署《安全承诺书》,与《考试合格证》一并由学院存档 | 各学院 |
8 | 总结 | 填写《2020级新生安全考试情况汇总表》 | 各学院 |
五、安全知识学习与考核方法
(一)安全知识学习
国资处提供学习与考核平台,请登录国资处网站(http://gzc.nuaa.edu.cn/),点击左侧“管理平台”中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平台”,进入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网站开展安全知识自学。
(二)参加在线考核
点击“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平台”右上角的“安全教育考试系统电脑版”,在“安全教育考试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在线练习、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负责本院新生的安全通识教育和实验室准入考试的组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系统的管理和拟卷工作。
(二)分专业开展安全知识考核,每个专业使用试卷应包含常用安全通识和专业安全知识。
(三)试卷设定为100分制,100道题,90分及格;每张试卷实验室通识类安全题目不得低于试卷题目的40%(包括“实验室通识安全”、“实验室操作规范”),涉及危化品使用的专业,试卷中危化品使用安全题目不低于试卷题目的10%。
(四)每位学生可多次模拟考试,但仅允许参加1次正式考试。补考在正式考试结束后1周进行,国资处将协助相关学院做好补考组织工作。
(五)考试结束后,学生打印《安全承诺书》和《考试合格证》(在考试系统中下载),《安全承诺书》须学生本人签字。上述两份材料上交学院,由学院保存至该生毕业离校两年。
(六)各学院集中打印考生成绩单,填写《2020级新生安全考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国资处技安科(综合楼308室)。
(七)本次考核结束后,各学院须督促、指导本单位下属各实验室,结合实验室危险程度和自身专业特色,开展实验室级的安全知识学习和准入考核,指导学生学习实验所需专业安全知识,如:实验流程、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试剂理化特性、应急预案等。确保每名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均已通过本实验室的准入考核或有其他形式的培训记录。国资处将对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赵端正联系电话: 84892903
国资处/节能办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