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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推荐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776发布时间:2020-03-23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协《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青年科技奖授奖人数20名,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

(四)“十大青年科技之星”评选将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转化能力。

二、推荐名额

在苏工作的两院院士和担任省科协副主席的专家提名,每人可具名推荐候选人1名。

我校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学校组织评审后可推荐候选人1名。

三、推荐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须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

四、推荐材料报送

请于4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电子材料报送校科协邮箱(kx@nuaa.edu.cn),书面材料送到校科协办公室(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15室),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

1. 《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7份。

2. 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附件:1.

2.

 

                                          校 科 协

                                      20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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