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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协】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cae     审核人: 访问量:209发布时间:2017-03-22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科技人才服务机制,探索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有效途径,拓展培养举荐青年科技人才渠道,根据《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精神,江苏省首批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报“托举工程”资助人员为我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

    二、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参加国际科技组织(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国外短期培训班或类似活动的差旅费、注册费等开支;

    2、参加由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发起的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主办的国际会议、由国外高校、企业在优势学科、优势技术领域举办的短期培训班或类似活动的差旅费等开支;

    3、参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参与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举办的与“一带一路”相关交流合作项目的差旅费等开支。

    三、资助金额

    2017年起,“托举工程”项目每年实施一轮,每轮资助人员100名左右,每人资助费用3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推荐要求

.

    1、国外短期培训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内容和主办者,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会的学科、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2、参与学术交流内容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

    3、申报人已接到国外有关机构或有关国际组织对其本人发出的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参加短期培训、国际组织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正式邀请,并出具邀请信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短期培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同时对其政治、经济、品行把关,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在地科协或所在省级学会。

    五、推荐申报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学院可由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1名候选人,于326日前将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电子文件形式报科协邮箱kx@nuaa.edu.cn

    2、学校组织评审后推荐候选人填写相关材料后上报江苏省科协。

  

    联系人:胡百明   84895802

 

    附件:1.江苏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汇总表

          2.江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项目申报书

 

 

 

               校科协

           2017321

2017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候选人汇总表.xlsx

江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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